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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政策

2019-6-11 9:49:02

一、供应商准入条件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准入秉承开放共赢的原则,只要符合准入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公司均可以申请加入成为中条山集团潜在供应商,申请成为中条山集团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① 注册时间距离申请时间不短于2年;

② 依法成立,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及其法人无行贿犯罪等不良档案记录;

③ 同意签署《诚信廉洁承诺书》;

④ 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资质;

⑤ 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证书;

⑥产品销售或业务经办人员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二、供应商评价标准

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为临时供应商,当临时供应商可参与所属采购类别的采购项目报价,临时供应商期满一年后可申请“临时转合格供应商”,按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可以转为合格供应商。

临时供应商有效期不得超过二年。

供应商评价以合同为单位,合同完成后进行评价,年度得分是每次得分的平均分,年度内如果没有签订新合同的,则本年度不做评价,二年未签订新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然退出,供应商绩效主要从质量、价格、交付和服务四个维度进行评价,其中价格分参考每次报价情况,服务分参考报价次数情况。

三、供应商黑名单

供应商黑名单是用于记录违规供应商信息的档案簿,当供应商出现如下行为时,将被列为黑名单供应商:

① 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公示列入黑名单的;

② 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报价时采取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

③ 成交以后不按照承诺履行签订合同义务、随意更改交易条件等行为;

④ 以次充好,明知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继续欺骗中条山公司并使用问题产品向超图公司供货;

⑤ 以任何形式向中条山集团员工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违规信息,并且三年内不准再次申请成为中条山集团公司供应商。

四、供应商退出

当供应商出现如下几种情况时视为供应商退出。

① 二年未签订采购合同的;

② 年度评分低于60分的;

③ 被列入黑名单的;

④ 供应商申请退出的;

退出合格供应商再次申请加入的单位,如果属于①、②、④三种情况的,需要至少在退出一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如果属于③情况的,需要至少在退出三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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